长武县供销联社所拖欠社保 职工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用户_A3tj
2024-04-15 14:41
点击数:

我叫武文平,男现年61岁,丧偶,长武县供销联社所属职工,1980年参加工作,1992年下岗单位没发放生活费至今。2023年4月到达退休年龄,由于单位所欠单位应交养老保险和职工医保,没有按时续交,致使不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多次催促长武县供销联社推诿扯皮,百般刁难,都没有补交,我一个重度残疾特困职工补交确实无能为力,恳请贵局督促长武县信访中心和长武县供销联社尽快补交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保,让我能正常办理退休,使我一个重度残疾特困职工能勉强维持晚年基本生活,安度晚年!拜托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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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4-15 17:06
已转交 2024-04-18 17:00
已反馈 2024-04-2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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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供销联社职工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单位回应
长武县
2024-04-28 17:21

长武县供销联社回复:2024年4月18日,我社接到县政府办公室转来的武文平于2024年4月15日向西部网反映的“长武县供销联社所拖欠社保 职工无法办理退休”的信访件后,我社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成工作专班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武文平,现年61岁,系长武县枣园供销社在册职工,未上岗。1980年10月--1994年8月先后在巨家供销社、地掌供销社、枣园供销社以系统内临时工身份工作。1994年8月被招收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并继续在枣园供销社工作,档案认定参加工作时间为1986年10月。1997年枣园供销社已资不抵债,无法经营,自行停业,包括武文平在内的全部单位职工自谋职业。2023年4月武文平到了法定退休年龄。

二、全县基层供销社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基层供销社14个,分别为巨家供销社、路家供销社、亭口供销社、冉店供销社、罗峪供销社、枣园供销社、丁家供销社、洪家供销社、地掌供销社、马寨供销社、城关供销社、彭公供销社、相公供销社、芋元供销社。各基层供销社都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经济组织,自负盈亏。由于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受供销社本身体制制约,基层供销社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处于严重亏损状态,资金链断裂,职工工资发不出,大部分基层社资不抵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各基层社于1997年陆续停业,职工自谋职业,从此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基本处于长期欠费状态。14个基层供销社当中,城关供销社于2012年破产改制,本社职工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关系。亭口供销社固有地皮长期租赁收入,所属职工的养老保险正常缴纳。其余12个供销社基本处于长期欠费状态,因此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把供销社纳入“退一补一”单位,对所属职工到龄退休时实行“退谁补谁”的政策。

三、近年来补缴费情况

尽管全县各基层供销社处于停业状态,随着基层企业职工老龄化程度加大,到龄退休人员集中退休无法缴纳单位统筹部分矛盾日益凸显,县供销联社针对职工老有所养的实际问题,2015年县供销联社以历史上小城镇建设占用部分供销社土地为由,向县政府申请拨付资金128万元,为全系统基层供销社109名在册职工从1992年至2003年补缴了养老保险费,同时,还给予2003年以前的81名退休职工相应补偿。近年来整合部分基层社资产所得资金用于基层供销社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武文平均在其中。

经查阅武文平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自1980年10月参加工作到2023年4月,应缴费时长427个月,单位已缴费213个月,欠缴费214个月,欠费金额合计115901.07元(其中单位欠费74886.65元。个人欠费41014.42元)。

四、近年来对武文平的救助照顾情况

武文平除享受集体补缴费外,在其患病之后,县供销联社一次性筹措资金6000元给予救助,另外,从2020年开始,县供销联社从各方筹措资金,给予本人缴纳养老保险40个月34751.01元;并联系社区为其申请了廉租房;每年确定为困难职工联系相关部门对其慰问。目前,武文平享受低保、残疾人补贴等社会福利政策。但是,武文平以他是基层供销社职工为名,全然不顾其单位停业事实,要求县供销联社解决其养老保险、职工医保、生活费共计40多万元。

综上,武文平反映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职工医保及发放生活费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1、关于要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的问题。

鉴于其所在单位处于停业状态,根本无资金来源予以补缴,县供销联社已给本人筹措了5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武文平自行垫缴。

2、关于补办职工医保问题。

自1997年全系统基层社停业以来,所有职工均未参加职工医保,都是个人随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针对武文平要求单位为其补办职工医保的诉求,县供销联社派专人陪同其到医保部门咨询,医保部门认为其不符合政策补办职工医保,鼓励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

3、关于要求单位补发几十年来的生活费问题。

全系统14个基层供销社自1997年至今均处于停业状态,大部分没有经营收入,所属职工大多自主创业,这几十年来都没有发放生活费。因此,对于武文平要求单位补发几十年来生活费的问题不予支持。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1、针对社保部门对欠费单位职工的退补政策,结合基层单位近几年到龄退休人员高峰期的实际情况,根据单位长期累计欠费数额,考虑全县同类情况各系统实际,采取先急后缓,自行垫缴、分期解决的办法,由县供销联社每年向县财政申请解决“每年需缴纳在职人员三个月的社保单位应缴纳部分”的资金,赶基层供销社大部分职工退休,五年共需76万元,尽最大努力使到龄退休职工能够按时退休。

2、武文平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无政策依据,随后根据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营收入情况或改制资产处置情况,再逐步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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