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份左右在交大一附院丢失本人就诊卡一张,立即找门诊二楼缴费挂失窗口工作人员挂失,其工作人员告知无需挂失,现只需本人身份证或手机电子二维码就诊即可,随后本人便回家。但在2021年11月24日有人用我的卡开取了(325.06)元的药品,还有12元挂号费,被我发现后与医院沟通并调解,其医院杨老师、吴老师与我沟通,说医院系统升级才导致刷错就诊卡,后退还至本人工商银行卡337.06元。
但今天2024年4月9日本人去医院复查,发现2023年9月15日老年内科(心血管)郑医生开取迈之灵片(马票种子提取物片)3瓶,共计126元,2024年2月29日神经内科李医生开取丁苯酞(恩必普)12瓶,且两次挂号费共计16元,合并总数共1112.68元。本人发现后,立即打电话报警,并寻求医院相关部门解决,至今无果。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