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贵网站《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4﹞第04029号)网友FXCE反映“洛南县花溪人家饭店套餐优惠券无效,到底是怎么回事”传真件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洛南县花溪人家饭店为了拉动消费人气指数,于2024年2月29日,与王林涛(自称是贵阳一个亿流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业务员)签订了六周年店庆活动的营销策划合作协议。由甲方王林涛负责策划活动方案,制作店庆活动的引流优惠券,展促销活动。优惠券印制的内容是:“花溪人家饭店指定菜品酒水六周年店庆限量抢购,原价168元三菜一汤(辣椒炒肉一份/宫爆茄一份/水煮豆腐一份/珍菌蛋汤一份/汉斯纯生4瓶)活动价39.9元,打钩表示已经使用,本卡遗失不退、不补办,请妥善保管;卡背面8条使用规则:本套餐不含餐具、米饭,需配合消费,到店另付;本套餐周末节假日正常使用,营业时间:09:30-21:30;限三人及以上使用,四人、五人、六人、七人、八人均可使用;每桌限用一张,不可叠加及拼桌使用;菜品需一次性消费完毕,不可拆分使用,如菜品供应不足,商家有权换同等价位菜品。并注明此卡截止使用日期:2024年5月30日”。3月6日六周年店庆活动期间,该店并未出现协议约定的到店顾客爆场排队的情况,花溪人家饭店在3月6日晚未见到约定好的策划活动的甲方人员,在多次联系不到甲方的情况下,便拨打110报警,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3月7日18时52分,网友FXCE进店消费。点餐结账菜单标注点餐消费情况为:白灼球生菜一份21元;干锅菜花一份26元;花溪下饭菜一份36元;水煮豆腐一份22元;川湘小炒里脊一份为赠送;面食酸汤面三份30元(退了一份10元);米饭四位为8元;汉斯纯生啤酒2瓶为赠送;果啤2瓶为赠送;共计订餐金额合计210元,店家为其赠送优惠后,顾客应付款136元。顾客结账时欲使用此优惠券,商家认为顾客点餐消费的菜品不是他们店里优惠活动券上的菜品,向顾客作了说明并赠送了菜品和酒水,不存在不兑现承诺的现象。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县政府分管领导已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县市场监管局积极进行调查处置,要求商家向该消费者进行道歉并取得其谅解。洛南县花溪人家饭店承诺,本着诚信经营、保护消费权益的原则,在5月30日活动前,他们将严格兑现活动优惠券上承诺的事项,及时沟通,保证让消费者吃的放心,用的开心。网友FXCE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表示予以谅解。
最后,衷心感谢贵网站对我县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希望贵网站一如既往地支持洛南发展,帮助我们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今后,我们将虚心接受新闻媒体监督,进一步提高我县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