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3年12月反映“中铁卓越城商铺无法做餐饮”。西安港务区宣传文旅局回复,该商铺用于餐饮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不存在后改的问题,因天然气未按交付约定时间安装好所延误导致业主要求退房退款引发的纠纷。
2024年1月份我所购买的该商铺的物业公司对违法改装的烟道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后我在物业公司和港务区城市管理局了解,该商铺在开发商建没当中未设计用于餐饮的烟道,也没有在相关部门报备烟道,竣工图上也没有烟道。所以城市管理局给我答复,后改烟道属于违建违法行为,导致该商铺在出租后无法办理合法的餐饮手续。
港务区宣传文旅局对于我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事实,与港务区城市管理局给我的答复互相予盾。请相关部门做进一步调查。
该商铺的开发商与包销公司互相勾结,虚假宣传,欺诈销售。我希望相关执法部门对开发商与包销公司严历惩治,还老百姓公道,给西安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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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卓越城商铺加装烟道业主办不了餐饮手续 部门回复
西安浐灞国际港宣传文体局回复:贵单位于4月2日,转发我委的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4第04003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线索进行核实,现将核实结果说明如下:
经区城管局、区住建局核查,根据《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不得设立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网友反映的中铁卓越城小区商铺位于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所以不得设立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在销售前期销售公司已告知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为非餐饮铺,并与买受人签订《购买商品房确认单》。建议买受人可与销售公司先行协商退房,或走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