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人民政府回复:2024年4月2日,收到贵网转来网民反映《商南县幸福宜家小区不作为乱收费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由县移民办牵头,城关街道办和水务集团配合的联合调查组,深入幸福宜家小区开展联合调查工作,现将调查处置情况函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反应“本来城里买房是想方便生活,现在物业费交了却得不到有效服务”问题。经现场走访核查,该小区环境卫生保洁良好,物业服务正常,但存在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未及时公开的现象,未能及时与业主做好沟通。
(二)关于反应“三天两头停水”问题。经调查,该小区存在用水高峰期水压不足,导致间歇性停水问题发生。针对此问题,县政府拨付6万元资金正在小区修建60立方米调节储水池。目前,设备已经采购到位,正在加紧施工建设中。建设完成后,可解决小区用水高峰期高层间歇性停水问题。
(三)关于反应“电梯说不让用就不让用,说是有人不交物业费就不让坐电梯,但我们不欠费的也不能用电梯,用电梯就要去物业办电梯卡,一张卡20元,现在用不了又要我们重新办卡,一家最少两张卡就是40元”问题。经调查,该小区不欠电梯费业主不能乘坐电梯的情况不实。该小区共有电梯19部,电梯电费每月达3万余元,物业公司采取刷卡乘坐电梯的办法,督促长期拖欠物业费和电梯费的业主及时缴纳费用,维护按时缴纳物业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对前期已办理电梯卡的业主,物业费按时缴纳后,物业公司立即激活电梯卡,不用重新办理,如住户原卡丢失或损坏的需交20元补办电梯卡。同时,责成移民办、城关街道办协调物业公司先行将电梯开放,限定时间内督促住户缴纳物业费;对因家庭困难暂无法一次性缴纳的业主,可自行和物业公司协商分批缴纳物业费;对限期内无特殊原因继续拖欠物业费和电梯费的业主,建议幸福宜家小区物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关于反应“物业费和停车费也很高,小区环境和服务根本匹配不上这样的费用”问题。经调查,该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高层物业服务费0.8元/㎡/月、公用电费100元/年(年终实际核算);卫生费10元/月;电梯收费标准:一楼不收费,二楼0.3元/㎡,每加一层加0.02元/㎡;该小区院内面积小,地上、地下车位有限,无法满足小区业主车辆停放需求,对临时停放车辆采取30分钟内不收费,超过30分钟,按照5元/8小时收取停车费,包月按100元/月收取。按照商南县物价局关于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的批复(商价发〔2016〕5号规定:“高层(8层以上)住宅物业费按照0.7元/㎡.月收取;临时停车服务费,小汽车2元/辆.次,按次计费不分昼夜,连续停车每超过24小时加收一次,临时停车30分钟内不收费”,该小区确实存在未按文件规定收取物业费和停车服务费的问题。我县已责成幸福宜家小区物业公司立即整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收取相关费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坚持举一反三,立即自查整改。一是加强物业管理培训,不断提升物业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二是积极宣传物业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公开缴费标准,做到物业费收支公开、透明;三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耐心做好业主反应问题的解释工作,主动接受广大业主监督,共同打造宜居宜业和美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