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咸阳市长武县昭仁街道地掌村5组有处房,自从建房来几乎没人住,自来水户名剡崇斌。中途水表损坏,自己私自更换了水表,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也已记录了拆下原坏表用水量,当时什么也没说。过了许久大概1年左右,自来水公司以不是原表为由,数据对不上,让我家要么把损坏漏水的原表装上,但是原表漏水也已经卖给收费品的。要么重新开户,注销原户,但是必须购买他们的新表,新水表售价高达570元,款式还只有1款。强制要求更换他们指定的唯一高价产品,还必须在他们公司购买。自来水公司强制用户购买。我也查询了国务院2020年129号文件,明确说明水,电,气,热等表,由企业免费提供,街上的房屋也都是免费提供的呀。自来水公司强制安装高价水表,这种收费明显违法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
长武县地掌村村民必须买自来水公司指定的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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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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