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西安市周至县金周御园小区17号楼的一名业主,我的房子子在2020年10月26日收房,当在合同约定在收房90日内办房产证,里面都有违约金,当时交房强行收取大修基金和契税,我没办法孩子上学我急着入住就交了,我们整栋楼的业主基本都交了,现在已经交房3年多了房本迟迟办不来。
最后在政府的调解下大修基金和契税退给我们业主了,开发商把在2023年年底大证终于下来了,我想办证,需要开发商在合同的增补协义盖章和申请表盖章,开发商强行让我把大修基金交给他,否则不给盖章不给资料。据我所知大修基金是交给国家的,开发商没有理由和权利收取。我本人也是愿意给国家交大修基金的,多方打听是开发商的原因,他没有把资料给政府部门提交。
年前联系他们的工作人员说是给资料,但是他们公司一直拖,各种理由。2024年3月8日说让我来取,突然又让我把钱交给他,不然不给资料不盖章。
我们买房的开发商是:西安景地置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