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中燃能源发展公司要求业主重交3700元开卡费

用户_AdyN
2024-02-0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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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下旬,正是天气最寒冷的时候,大荔县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无故停止了对我家的天燃气供应,并拒绝我们购买天燃气。要求我父母重新交约3700元的开卡费,理由是他们的系统上查不到我们三年前的开卡交费记录!我家是在2021年1月开的卡,当时交了约3700元的开卡费,因为时间过长找不到缴费记录的票据,并且是现金缴费的,没有相关电子记录。一个公知的事实是:如果不交开卡费是根本不给安装天燃气的!开卡之后我们一直正常用气,正常交费,没有过拖欠燃气费。大荔县中燃能源公司内部管理混乱,三年前的恶果现在却要让两位农村老人来承担!家父家母已去过县城、镇子等多个相关部门,问题仍无法解决。请相关部门了解并解决此问题,恢复家里正常供气。用户编号:5104153358 附件图片为三年来的用气交费记录。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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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4-02-01 12:03
已转交 2024-02-06 17:34
已反馈 2024-02-08 15:51
已反馈 2024-02-08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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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中燃能源发展公司要求业主重交开卡费 已解决
大荔县
2024-02-08 15:51

大荔县住建局回复:接我县政府交办的“关于“大荔县中燃公司要求业主重交开卡费的情况”的相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反映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现就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大荔中燃翻阅往年开户收费票据、票据存根及账务流水,未见该用户缴纳燃气工程款(3700元/户)痕迹,且反映人无法提供有效的缴费凭证,目前无法证明该用户通过工作流程办理过燃气工程款缴纳业务。2月7日,我局协调大荔中燃公司与反映人进行沟通,目前双方达成一致,反映人已可正常缴纳燃气费,且用气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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