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至县农村煤改电补贴问题的咨询

谭照杰
2023-12-18 11:38
点击数:

我是西安市周至县楼观镇塔峪村四组人,今年我们全村国家的农村煤改电补贴600元已经都发放到位,我却发现我的一直没有接收到任何信息,结果打电话电力部门查询,我的账户没有这笔补贴,经询问村上,说是没有我,原因是很早前没有购买村上的电热毯和取暖设备,所以没有给我上报。

请问,我一正常村民,一个正常用电户,家里也购买了用电取暖设备,为什么就不能享受国家的这一政策?钱虽然不多,但这是国家给我的福利,为什么要给我剥夺?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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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12-18 11:40
已转交 2024-01-04 18:43
已反馈 2024-01-08 16:34
已反馈 2024-01-08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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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周至县农村煤改电补贴 已安排干部做好政策解释
周至县
2024-01-08 16:34

周至县楼观镇人民政府回复:接到周至县人民政府转办贵单位1月4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4〕第01009号)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群众反映的“关于周至县农村煤改电补贴问题的咨询”情况,安排专人负责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根据周至县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周至县城乡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财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补贴发放对象为“购置电采暖设备并签订煤改洁合约(协议)承诺书的城乡居民”。群众可凭当年购买电采暖设备票据、户口本等资料进行自主申报,户籍所在村镇按照程序、标准逐级审核公示上报,录入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平台,由县电力局按平台信息和标准以户为单位发放煤改洁补贴。

因该户在2017-2019年未参与煤改洁政策设备改造,未录入关中片区散煤治理平台,故不符合发放煤改洁补贴的条件。

我镇已安排塔峪村包村干部和塔峪村4组组长为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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