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3年10月份委托扶风县城新区邦鑫房屋中介,将本人名下天宝居地小区-4号楼2单元301房屋出售。
2023.10.17号委托中介房屋完成过户。
2023.10.18号委托中介完成房屋交接,完成物业交接,清算并补齐所有物业费用,并与物业达成一致,退还本人于2014年7月4号缴纳的装修押金1500元,本人房子为毛坯房,未装修。
2023.10.21号原房主收到剩余购房款。
截止今天,宝居地小区物业,即宝鸡天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人员拒不退还本人装修押金,本人委托中介多次沟通,自己也亲自沟通,没有效果,物业说话出尔反尔,不愿退还本人装修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