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运输集团澄城客运分公司社保费用不解决

杨相坤
2023-11-24 09:31
点击数:

我叫杨相坤,男,家住渭南市澄城县赵庄镇乔庄村四组。

2006年9月至2019年8月我供职于渭南市运输集团澄城客运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西禹高速客运驾驶员工作。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2019年6月公司提出要与我签订两年临聘合同,我要求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为我补缴工作十三年以来的社会保险费,公司拒绝后于2019年8月22日上午上班期间将我无理由强行辞退。

2019年8月26日我向澄城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020年1月10日经劳动仲裁委裁决及2020年7月13日澄城人民法院和2020年12月17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了我与公司工作十三年的劳动关系成立,并收到通过澄城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公司因违反《劳动合同法》向我支付94600元的赔偿金,但我十三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问题依旧未解决。

此后,从2021年至今,因我的社保问题,我先后向公司、澄城县劳动监察部门、澄城县养老经办中心及澄城县信访接待中心、澄城县人民政府和渭南市12345市长热线等多个部门反映,但迄今我的社保问题未能得到解决。我恳切期盼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关注我的合理诉求,督促公司为我足额补缴十三年工作期间的社保费。

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1份: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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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11-24 09:35
已转交 2023-12-14 17:35
已反馈 2024-01-04 14:45
已反馈 2024-01-0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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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运输集团澄城客运公司社保问题 交通局答复
澄城县
2024-01-04 14:45

澄城县交通运输局回复:接到县政府收文编号1177公文处理单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对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渭运集团澄城客运公司属于渭南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及债务由渭南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作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县交通运输局仅对渭运集团澄城客运公司的运输服务安全进行监管职责,建议投诉人杨相坤向渭南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其社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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