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康医药各店实行会员积分兑换药品的制度,每年年度积分于当年12月30日过期清零。本人昨日到店用积分兑换药品,结账时该店声称接到公司通知,每日仅能兑换一万积分(价值100元药品),不能兑换本人选购药品(药品为平日正常积分可兑换商品),态度还非常恶劣,叫器“我不管别人怎么弄,反正在我的店就是不能兑换”。
本人已向怡康医药客服电话(4009999120) 进行投诉,并咨询该店所称规定是否存在,客服态度也十分冷漠,完全没有解决事情的态度,只说问问,至今没有任何回复。据了解,其他店也在实行类似要求,但无法提供该要求的依据和公司通知文件。
今日要到了怡康医药所谓的“通知”。但是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这个通知是否具有效力,此行为属于比较典型的私自变更条款侵害消费者利益,应当予以废止。二、此通知从未向消费者公布,既没有门店张贴,也没有通过公众号、网站等方式公示,我们对该规则一无所知,无法提前对消费行为进行规划。三、此通知为怡康医药公司市场部对区域负责人的通知,是否经过规范程序研究审议,不得而知。
综上,本人认为怡康医药公司所谓的《会员积分单日使用规则》不具备任何效力,请媒体尽快曝光,防止更多的人收到怡康医药公司的不法侵害,并请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