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我从周至汽车站坐到西安,我买的票价为17.5元,上高速前,售票员又向我要了8元,我问票上不是都收了吗,怎么还要另交费8元,人家说高速费用!不理解,为什么在票上不一次收了,还用的私人微信。
周至县交通运输局回复:接到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 网调字[2023]第 09043号,网友反映“周至汽车站客运班车收取8 元高速费”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核实,该乘客于2023年9月17日在周至县城区汽车站窗口购买一张周至一王寺(低速车票),票价为 17.5 元,但乘客进站后乘坐了周至一西安(高速线路)班车,票价为25.5元。车辆行驶途中,工作人员中途例行查票,发现群众持17.5 元的低速车票却乘坐的高速班线车辆,要求群众补8元车票差价,该8元为“车票差价”,非“高速费用”,由私人账户微信收款后,每日结算时会交账到公司账户。
针对此类问题,周至县城区汽车站已对该车队所有司乘人员进行乘车服务批评教育,今后将继续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进站上车查票工作,乘客站内乘车前必须履行查票程序,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理解!
现在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