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回复:贵网站转来《西部网网上舆情办理单》(网舆1-17号)收悉,新区住建交通局积极联系陕西昱泽晟实业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裕丰园35号楼1单元电梯由陕西昱泽晟实业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安装。该公司于2022年8月征求裕丰园35号楼1单元全体业主关于加装电梯的意见,该部电梯已有12户在加装电梯意见签署表上签字同意安装,现已达到经本幢(或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2023年3月在该裕丰园35号楼1单元口进行为期7天的加装电梯方案公示,随后和业主代表签订授权委托书。
陕西昱泽晟实业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于4月11日报送设计图纸到到铜川市自然资源新区分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4月19日到铜川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手续,8月24日到铜川市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办理开工备案手续。9月5日,相关业主和陕西昱泽晟实业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签订电梯安装施工合同,合同中已明确使用钢化夹胶白色玻璃。
随后,陕西昱泽晟实业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对该部电梯进行施工,现基坑已开挖完毕,钢结构已完工,在安装电梯玻璃中该单元业主意见不一,2楼以上业主要求安装蓝色玻璃,2楼以下业主要求安装白色玻璃。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新区住建交通局督促陕西昱泽晟实业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和相关业主代表于2023年9月9日就玻璃一事进行协商,未达成一致。按照《铜川市物业管理办法》(铜政发〔2021〕4号)第六条:“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向街道办(乡镇政府)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综上所述,业主应向街道办(乡镇政府)申请调解,咸丰路街道办联系电话0919-3389880,也可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联系电话0919-2801312。
下一步,新区住建交通局将督促裕丰园社区持续跟进此事,积极做好业主和业主代表、电梯公司加装电梯过程中的矛盾调处,充分尊重各方群体的合理诉求,力促相关业主能友好达成兼顾各方利益的一致意见后再予以实施,确保小区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