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 2023年9月5日收到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转来贵单位发给咸阳市人民政府的《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3]第08071号)。对于反映问题,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整改回复。现将整改情况回复如下:
物业小区中物业服务人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两者之间属于合同关系,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小区内部车辆停放管理属于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履行的职责,小区内车辆停放管理混乱说明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不到位,属于小区内部物业管理方面矛盾,该问题不属于城市管理执法事项,不属于我单位工作职责。建议投诉人向物业公司反映,要求物业公司履行职责,对小区车辆停放进行规范管理。对于物业公司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或者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