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8日,本人带着辛苦务工攒下的10万元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郑县大河坎营业所办理存款业务,银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时告诉我其中3万元可以存三年利息高的,每年有一千多元利息,没有讲解任何风险情况,我也不懂,以为跟存定期一样,就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办完了存款业务。
去年(2022年)因家里急需用钱,到邮储银行取钱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只能取其中7万元,剩余三万已经购买了阳光保险,并且按照每年一万元已经从银行卡自动扣除,没满三年不能取。当时就取了7万元,今年(2023年)已满三年,再去邮储银行取钱时,又被邮储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不但取不到存款时工作人员所说的每年一千多元的利息,而且这3万元本金也只能退回27095元。
现多次与银行沟通无果,3万元存款三年变成了2万7千元。邮储银行大河坎营业所工作人员以高利息诱导购买保险,并且到期连本金都退不回来,只能寻求政府帮助解决。
国家法律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等非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在商业银行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业务活动。”同时也禁止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另外,若以银行为主体向储户推荐购买保险,那银行相应工作人员是否具有合法的从业资格证,银行工作人员以高利息、高回报诱导推荐储户购买保险产品是否合理合法,请政府部门严肃调查,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还储户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