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首府小区车库人防门占用停车位 业主无法停车

昝凡
2023-06-21 15:03
点击数:

我在泾河首府购买房屋的同时购买了一个停车位,车位号为1017,我现在需要收车位的时发现车位的一边被大铁门挡住了一小部分,现在的可用宽度不到2m,根本无法停车。我在5月12日向物业人员反应情况,期间曾多次询问地产的处理进度,截止今天为止,物业及地产都没有任何消息。请各位领导能够帮帮我,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3-06-21 15:08
已转交 2023-07-13 15:20
已反馈 2023-07-13 15:21
已反馈 2023-07-13 15:21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泾河首府车库人防门占用停车位业主无法停车 已调整车位位置
泾阳县
2023-07-13 15:21

中共泾阳县委督查室回复:6月29日,接到贵单位转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泾河首府小区车库人防门占用停车位业主无法停车”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住建局进行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核实处理情况:

经我县住建部门核查,该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通过我县住建部门与泾河首府开发商陕西恒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协调处理,该网民与泾河首府开发商及小区物业公司三方已于7月5日到达现场对车位位置进行了调整(1017号车位号不变),目前该网民的车位可正常使用。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