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太古城三期入住近10年未办房产证,2023年5月15日西安市资源规划局回复业主投诉时声称不动产首次登记已于5月11日办结,但告知业主要等开发商缴纳“登记费”后才能领取,领取后再由开发商统一代为办理不动产转移分户登记。
业主认为:
1、根据西安市处遗文件“证缴分离”的原则,开发商缴不缴费和业主办证没有关系,即开发商不缴纳“登记费”不能成为不继续进行分户转移登记的理由。
2、开发商是造成入住近10年未办证的罪魁祸首,分户转移登记再让其来统一办理就是让问题制造者来解决问题,无异于与虎谋皮,缘木求鱼,太不靠谱。
3、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的本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也明确说明:“……根据本项目处遗相关文件……将予以登记”。既然首次登记能根据处遗文件精神来办理,分户转移登记为什么不能继续按照“处遗”的精神来推进?
4、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公众号说:“对于符合购房人自行办证的项目,经公示后,购房人可自行申请办理产权证书”,并已经已经陆续公布了17批数百个可以由业主自行申请登记的项目,难道我们这个项目就要被单另对待吗?
业主诉求:
请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西安市处遗文件“证缴分离”的精神原则和已公布的17批可以由业主自行申请登记的方式那样给业主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