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长武县洪家镇司家河村一组村民剡发明,由于我家里兄弟两个,之前就办理了分户手续,我们家于2017年就开始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到目前为止村委会以洪家镇政府不予批准,迟迟不给我们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12月发布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和陕西省下发的《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本村集体经济成员,在不违背“一户一宅”的原则,有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
我兄弟已经到了成家的时候,政府不批给我们宅基地,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无能力在县城买房,我父亲和兄弟没地方住,希望政府出面说明一下,洪家镇政府是根据长武县政府下发的哪条文件不给我们批。希望上级政府严查基层单位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