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盛世名门上院物业自来水收费标准未对外公示

就是想要个说法
2023-03-27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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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电都属于居民的基本保障,现全国各地都是由自来水公司自主负责运营和监督,陕西省扶风县自来水公司确将其卖给各小区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管理并用作实施缴物业费的筹码,不知是哪条规定中可以允许这样操作?

扶风县自来水的收费标准也并未对外公示,全由各小区物业操控,经和周边县城(已公布的县城)自来水收费标准对比差异很大,比如宝鸡市凤翔区水费为3.2元/立方米,盛世名门上院为3.9元/立方米(其中含0.45元/立方米公用水费公摊),一个地级市下的小县城,物业费高达2.0+元/平方,公用水费还要加在单独的业主水费单中收取?

查看物业管理条例如下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如下明确规定: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业主并未委托物业代收水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请问陕西省扶风县自来水公司为啥会有这么大的权利,全部将供水的收取权卖给各个小区物业,并从不公开水费收取标准,任由各小区物业自由发挥,作为他用,为难业主。请有关部门调查给出说法,这个事仅是扶风县目前物业乱收费的乱象之一,也请已受到其害的同仁们一起联起来维权。

最后声明一下,目前并不是不想交物业费,因对高昂的物业费的收取存在疑问,物业公司也并未公开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来源。之前因房屋问题多次和物业沟通,均未得到有效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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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名门上院未公示自来水收费标准 住建局通报调查情况
扶风县
2023-04-12 16:33

扶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贵网站转来《民生热线》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3】第04026号关于我县“扶风县盛世名门上院物业自来水收费标准未对外公示”的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人员及时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经过调查,盛世名门上院小区位于县城新区北二路东段,共规划有14栋楼(均为18层),住户1375户(不含商部),目前正式入住业主约300户,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由鹏辉物业公司进行服务管理。盛世名门上院小区在向业主交房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二级服务标准,物业服务费为1.2元/㎡/月。根据《宝发改发【2021】639号》文件《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第七条之规定,我县物业服务收费具体办法由县发改局负责制定,目前新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正在制定之中,扶风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暂按《宝市价综发【2015】12号》文件标准执行。陕西省水务集团扶风供水分公司在扶风县的收费标准为3.45元/m³,供水方式为直供到小区总表,分表的计量、收费由鹏辉物业公司代收,物业公司在收取业主水费时预收0.45元/m³的公摊水费(其中含总表与分户表的水损、小区绿化的养护、二次供水的电费)。

感谢贵网站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扶风县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督促相关服务企业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为业主营造和谐、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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