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鹏房地产公司要求业主入住前另交2万元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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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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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万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三原县滨港温泉新城(滨港公园),在业主准备装修时要求另外缴纳两万元税金,因为当初买的是抵账房,否则就不通水电,不给办理装修证,不给正式发票,不给办理房产证!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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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3-01 10:48
已转交 2023-03-07 16:41
已反馈 2023-03-20 17:09
已反馈 2023-03-20 17:09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万鹏地产公司要求业主另交税金 已约谈开发商
三原县
2023-03-20 17:09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网调字〔2023〕第03023号文件已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针对网民留言反映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现将核查情况函复如下:

经核实,陕西万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港观园21号楼有一批房产用于抵付施工方工程款,属于抵账房,后由施工方转卖给部分购房人。针对反映问题,工作人员及时约谈陕西万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其表示与施工方协议约定该部分税款由施工方承担,因此开发企业不再承担这些房屋的销售不动产税,这部分税款不应由购房人承担,将在结算工程款时从施工方工程款中扣除。陕西万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承诺不会对业主停电停水,允许业主正常装修,并会积极配合购房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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