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华润万家超市违法违规行为谁来管?

莫清风
2023-02-20 15:35
点击数:

2023年2月5日,我在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东城区金城路广场的华润万家超市前台服务区,请工作人员退或者换两张各500元共1000元的预付卡(礼品卡),工作人员以售出去的预付卡无法退换为由拒不退换,还说我的预付卡已经过期了,激活也只能用一年,好话说尽也没用。打华润万家的客服电话也没解决问题。在12315网上平台投诉不受理让找商务局,兴平商务局工作人员说只能激活不能退换。

依据我国国务院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二十六条、五十五条兴平市华润万家超市以欺诈方式侵犯了我的知情权(预付卡没有写使用有效期)和退、换卡的合法权利。更何况作为礼品卡,已经过期能送给别人吗!无奈我只能又购买了两张新卡送人,给我造成很大不便和伤害。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华润万家超市应该给消费者提供退卡、换卡和保障卡有余额长期使用的权利。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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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2-20 15:35
已转交 2023-02-28 16:37
已反馈 2023-02-28 17:43
已反馈 2023-02-28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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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华润万家预付卡纠纷问题 已协调解决
兴平市
2023-02-28 17:43

兴平市商务局回复:2023年2月13日,接贵网反映姬某与兴平市华润万家超市商业预付卡纠纷一事。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第一时间前往调查情况,现就调查结果和处置情况说明如下:

经核查了解,诉求人姬某于2018年和2019年分别在华润万家超市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2张,共计金额1000元,于2023年2月11日到华润万家要求全额退款,但企业方按照超市商业预付卡销售章程公告由于售卡时间过久,只答应预付卡使用期可以延期一年,因此发生口角。

我局工作人员到企业后,首先对企业销售卡程序及预付卡购买使用公告进行了检查,然后结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退卡相关规定要求,诉求人姬某不符合退卡条件,同时经我局工作人协调。华润万家对诉求人姬某的预付卡使用时间不予限制,同时我局工作人员联系了诉求人姬某,并将核查协调结果予以告知。

在此,感谢贵网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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