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回复七年后才落实 造成经济损失无人承担

李祥
2023-02-0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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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旬阳县在刘湾社区进行棚改建设的挡土墙,对自建房造成安全隐患,发现情况后立即书面反映给村镇社区寻求解决,旬住建函【2016】199 号回复:按照会议精神,确定由城关镇牵头,国土局、住建局配合,妥善解决好你户诉求。

投诉长达7年后,2022年9月才开始加固原安全隐患位置。7年无人处理现导致安全隐患已变成危房。经济损失、危房修缮至今无人解决。2023年1月17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投诉,旬阳城关镇回复避重就轻答非所问,旬住建函【2016】199 号文件中其单位明确参加组织现场勘验,了解实际问题,七年后才进行处理隐患加固,导致房屋变危房,现在只解决七年前问题,请问经济损失、危房修缮谁来负责,七年只解决了一堵墙?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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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2-07 14:09
已转交 2023-02-15 16:02
已反馈 2023-02-28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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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回复七年后才落实造成经济损失 旬阳市回复
旬阳市
2023-02-28 17:50

旬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贵单位舆情调查函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同城关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解,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紫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轩公司)于2012年对刘湾社区五组村庄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实施以来,先后建成六层商品住宅楼2栋,十二层商品住宅楼1栋,后企业法人姜成市卷入社会高息融资,资金链断裂,3号、4号楼建至一层时项目停工待建至今。该项目停滞后,紫轩公司未及时偿还债务,已无力承担后期开发建设。2016年夏季,因雨水过多,造成该项目护坡挡墙坍塌,导致3户居民房屋受损,经鉴定为危房D级,不能居住。

事情发生后,我局会同自然资源局、城关镇、刘湾社区联合现场踏勘,经协商,由城关镇政府负责受损户的临时过渡及安抚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自然资源部门拿出滑坡治理方案,具体由城关镇负责实施。因该项目处于停滞状态,紫轩公司无护坡排危治理资金来源及安置房源,该问题未化解。2020年,为了解决“烂尾楼”工程造成的遗留问题,市政府成立了专班进行矛盾问题化解。

我局多次向专班领导汇报该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网友上访事宜,多次与城关镇、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因该项目未复工,未能有效解决3户群众安全住房问题,引起网友持续上访。

三、处理结果

2022年7月14日,副市长李宏团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会议纪要(旬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第41期),会议确定:一是由住建局牵头负责协调督促做好该处隐患排危治理有关工作;二是由住建局负责筹措排危治理所需资金,拨付城关镇,由城关镇具体组织实施;三是由城关镇负责,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密切配合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按照会议要求,目前,我局已组织项目资金130万元,由城关镇负责实施该排危治理工程,该工程已于2022年12月竣工。过渡期安置及其他信访诉求矛盾问题由城关镇负责协调处理并向贵单位来文说明。

附件: 

1.旬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第41期

2.排危治理施工现场及竣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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