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翡翠国宾非机动车在小区外停放管理

等等
2023-01-3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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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万科翡翠国宾西区业主,因通行方便,也拥有一辆非机动车,虽然同意人车分流,但没同意在小区外露天管理,现在非机动车停放位置在小区和幼儿园中间的道路上,业主自身的财产不能在小区内管理,得不到合理保障!

左边为幼儿园,右边为小区,前方出去是科技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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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已跟进 2024-04-0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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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帮办
“以换代充”能否解决问题?专家建议应整合社会停车资源
记者调查
2024-04-02 16:20

西安南郊一电动车销售区域

西部网讯(记者 陈嘉欣 马晴茹)近日,西部网报道了西安多小区存在电动自行车无处停放、充电设备供需不足矛盾,车主面临无地充电、电价较贵等问题,消防安全难以保证。那城市管理部门应该给出什么样的办法?有没有其他可替代的商业充电模式可供用户选择?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进行了进一步了解。

西安街头一换电设备处

探索更安全“补能”方式 “以换代充”缩短充电时间

在之前的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除小区内部设置电动车充电桩外,西安街头还有一些电动车电池换电柜。根据指引,用户可以通过扫码换电的方式,将亏电电池放入换电柜电池仓,然后换电柜会弹出一组满电电池供用户使用,3分钟内即可完成换电。通过“以换代充”的方式,可缩短电动车充电的时间,节省时间成本。记者在西安南郊一换电设备处观察,30分钟内仅有3名外卖骑手前来换电,并无普通用户。

“之前没太注意过路边有换电设备,后来经常看到外卖小哥骑着电动车来换电池,发现还挺好的,但不知道是不是各种型号的电动车都可以用。”市民李女士说,她一直认为,换电柜都是专门给骑手小哥准备的,不对外使用,如果之后家用电动车电池也能换充会更安全,还是值得期待的。


电动车电池换电柜

记者了解到,此前,浙江发布《浙江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其中提到,要在全国率先在快递、外卖等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行业探索推广“以换代充”模式,推动换电市场有序发展。多地也提到,将以宣传教育的方式,引导居民采用“以换代充”模式。

“以换代充”能否进行普及?记者了解到,当前电动车电池主要分铅酸电池、锂电池、钠电池三种类型。铅酸电池价格便宜,安全稳定,在电动自行车市场最为常见,但其体积较大,重量较重,电池无法离开车身,只能整车充电,不能适用于电池“以换代充”;而锂电池和钠离子电池体积小,重量轻,更加轻便快捷,可以推广电池“以换代充”,但市场使用占比小,特别是钠离子电池,价格相对较高,占比更小。

另外,如果要在锂电池和钠离子电池电动车中推广“以换代充”,还需要统一各个品牌的电池制式。此类问题也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建议,在相关国标中应明确电池安全性要求,电动自行车应配备智能充电器;全国政协委员王先进表示,应该探索“以换代充”等更加安全的“补能”方式。

“‘以换代充’模式能通过专业企业充换服务、系统智能安全监测手段等,解决居民自主充电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王先进表示,这方面的工作,仍需要国家加强政策引导,解决好场地使用、电价倾斜、成本分摊等问题,并加强监管,确保其安全运行。

西安一小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区域

停放、充电难问题如何破局?这些方法可以借鉴

针对社区以及物业面临的场地不够、经费紧张等问题,有一些外省做法,值得借鉴。

成都双流区某小区采用设置可移动栏杆的方式来实现分流,让进入小区的非机动车辆只能沿规划的路线行进,停放到非机动车库;

上海闵行区某小区引入集中式充电棚、充电桩、充电柜等设施,安装雨棚,同时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及时消灭火灾隐患;

广州黄埔区则由政府出资购买智能充电桩以及雨棚搭建,在社区和小区单车棚内铺设加装多台充电桩,并交由专业的智能充电桩运营商负责安装和运转工作……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专家王晓勇表示,基层作为最先直面矛盾冲突的单位,可以优化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好对社区居民的配合解释工作。“在有限条件下,社区和物业应用科学管理手段,征求业主意见,开辟出安全、高效、实用的电动车公共停车位,进行统一管理;当地社区应承担管理费用,如果小区公共区域不足,则应由政府主导,在小区就近位置增设电动车公共停车位。”

西安路边规划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图源:西安高新城管)

王晓勇建议,要把堵、疏、管三个层面结合,可以借鉴其他省份的先进经验,推广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监测系统、智能充电柜解决方案、充电车库(棚)报警装置、充电车库(棚)灭火系统等系统性解决方案,用科技创新服务城市公共安全。

那么,从政策制定角度出发,是否有更合理的规划方式?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系主任陈君指出,2023年1月4日起实施的《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修编)》中,对非机动车停车位的配建就有相关规定。其中指出,新建城镇住宅类建设项目配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不含公共自行车车位和共享单车车位)充电停车位数量应不少于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不含公共自行车车位和共享单车车位)停车位总数的 50%。其他类型建筑物配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充电停车位数量应不少于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停车位总数的 30%。

对此,陈君表示,这可以一定程度上很好的缓解居民停车充电难的问题。“建设初期就合理规划可以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自行车配套设施不足的问题。”

而针对已建成的小区和部分老旧小区,陈君认为,可以充分借鉴外地“城管+N”的管理模式,即协调临街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小区物业、园区厂区等单位,整合停车资源,合理利用空闲区域增设停车位、充电桩等。

“可以采用‘社区、单位、社会分别解决一批’的方式,社区解决一批,新增停车和充电区域;单位解决一批,在办公等区域设置充电桩满足员工异地充电需求;街面上由政府主导解决一批,在不同点位缓解充电压力。”陈君说。

此外,陈君表示,在城市规划中,要构建全面综合的管理体系,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持续探索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机制,通过科学规划、管理、宣传引导等方式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治、上下联动的新局面。

《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修编)》中第2.24条关于新建住宅对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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