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东岭幸福家小区未经业主同意强制加装机械车位

小李
2022-12-12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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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大庆路与斗中路附近的东岭幸福家小区,业主花7万余元在地产处购买了车位。根据《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显示,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陕西东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东岭幸福家项目平层车位。

2022年11月7日,看到地下车库门口张贴的《关于幸福家项目车位整改的告示》:根据规划要求,开发商将启动限期车位改造。幸福家项目目前房产证取得的关键在车位整改部分,待车位整改顺利完成后,2023年内完成产权证办理。2022年11月15日起对现场车位临时改造,后续恢复。下方盖着“陕西东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东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印章。

2022年11月24日,尽管业主不同意,但地下车库机械车位的加装改造工程已于11月21日开始,业主联系物业,工作人员称是开发商通知的,车位整改计划是给原来车位加装机械车位,目的为推动办房产证,等相关验收通过后,就会拆除机械车位,业主要求提供有关部门开具的整改文件,但开发商、物业都拿不出来。很多业主都不理解,为什么办理房产证必须要加装机械车位,有关部门的整改文件在哪里,加装机械车位是否有明确的法律依,通过验收后,机械车位是否可以拆除,开发商、物业始终没有回答相关的问题,反而在未征询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开始了动工改造。”

截止到目前,物业将车库出入口封闭,严禁业主的车辆进出。极大的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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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12-12 17:13
已转交 2022-12-30 17:05
已反馈 2023-03-2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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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岭幸福家强制加装机械车位 金台区回复
宝鸡市
2023-03-24 15:00

金台区人民政府回复:网民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东岭幸福家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况属实,其地下车库车位不满足规划验收要求。

您所反映的宝鸡东岭幸福家小区未经业主同意强制加装机械车位问题,涉及违反《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相关法律问题,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小区车位验收是按照规划设计标准严格进行,旨在保证小区业主有足量车位使用。目前小区规划验收职能是在市行政审批局,验收后的监管是在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关注小区验收工作,并及时向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反映东岭地产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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