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北方明珠小区损害购房者利益得不到解决

北方明珠
2022-11-21 15:47
点击数:

我于2018年在城固北方明珠所谓的楼花售房部缴纳一定的定金,购买了一处房产。当时售房部未向我提供任何手续,只是打了一个借条。

随后2020年房子封顶竣工后,售房部让我缴纳了全部房款的百分之四十,并告知剩余的百分之六十可以办理按揭。并给我写了个购房的协议,但期间不知为何理由迟迟没有办理房屋网签备案合同。售房部告知,暂时办不了不影响,后面肯定能办。让我先装修。

直到2022年房子装修完后,售房部告知可以让我先住,他们正在跟房管局协商沟通等房管局通知啥时候能办理网签了就通知我。之后通过我了解,该小区管理混乱,一部分楼可以网签合同,一部分楼因为手续问题不能网签合同。

小区目前已经入住100多户,还有好多户正在装修中,目前我们用电是一度电9毛多,到处都是临时电线,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小区无物业,可以说脏乱差。路灯间距较长,因此无法照明,电梯基本不开,天然气没有人管。最关键的是该楼在修建初期应该是获得了政府相关审批或者没有审批而私自修建,但政府监管部门是否起到相关作用。直至整个楼盘全部封顶也没人干预。在楼盘未取的预售证等相关证件下。该楼盘的楼花大肆销售,仍然也无人干预。在全国大力整治处理烂尾楼盘的大环境下,时至今日,我们北方明珠这些住户的权益何人来保障,何人来主张。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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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11-21 15:47
已转交 2022-11-29 18:18
已反馈 2022-12-06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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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北方明珠小区损害购房者利益 部门回复
城固县
2022-12-06 15:47

城固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回复:收到转来北方明珠小区办理单后,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该信访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北方明珠小区位于城固县北一路,由秦新开发公司开发建设。

二、处置情况

目前我中心已经为该企业符合条件的1、2、3、6、9、12号楼办理预告登记业务。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不属于我中心业务范畴内,故无法解决,建议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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