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网友反映“柞水县阳光花园小区没有及时供暖等情况”(网调字〔2022〕第11085号)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住建局等单位对网友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供暖不及时问题。2018年度以前小区供暖由各小区物业自行承担,阳光花园小区原有两台燃煤锅炉,随着气化柞水的推进,环境保护的要求,2018年我县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实施了阳光花园等的小区热源站建设和天然气集中供暖,因我县无天然气管道,天然气成本较高,供热覆盖面较小,且阳光花园小区在内的部分住户长期拖欠取暖费,加之企业经营不善,供暖企业连年亏损、多次更换,无法正常持续经营。经县上多次积极协调,今年供暖季已无企业接手运营,为妥善解决群众供难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协调推进会,解决原供暖企业供热设备资产、供热主体等问题,最终明确由各小区物业公司自行组织实施供暖,因小区物业招收技术人员、检修供暖设备等因素影响,未能按时供难,经县住建局积极对接督促协调,该小区已于11月18日正常供暖。
二、关于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前期因政策调整和遗留问题影响,导致阳光花园小区剩余60余户和已办证201户业主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根据陕西省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县已成立工作专班,正在协调解决阳光花园小区土地补办手续问题,待土地手续完善到位后,业主不动产登记工作就能够及时解决。
三、关于新修道路未通车问题。为了切实解决阳光花园小区出行难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实施了阳光花园环形道路建设项目,该项目于今年5月份开工建设,目前道路工程已完成,正在安装道路标识牌,即将交付使用。
四、关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按照《商路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各小区在条件成熟的条件下,由当地政府组织,县房管局做好业务指导,由小区居民通过相关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近年来,乾佑街办和县房产管理中心已多次动员引导阳光花园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但该小区居民一直无人牵头、无人承担相关责任,致使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至今没有成立。由县住建局和乾佑街办负责,继续深入阳光花园小区,扎实做好群众宣传动员工作,力促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关注群众反映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快反映问题解决进度,积极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柞水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关注柞水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