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出台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小区从2022年1月1日起,实行一费制的收费标准。但是位于宝鸡市高新十三路的水木华院小区物业,却态度强硬,拒绝实行一费制政策。水木华院小区除了一期4栋楼之外,其它楼栋全部是2022年1月1日之后交房的,理应按照规定的一费制物业费收取。然而物业却拒不实行,并且针对一费制政策,从未征询过业主意见,从未在公示栏进行宣传,对于业主的主动询问也是装作不知道,避而不答。
小区物业公司名称为:恒瑞物业,是一个三级物业,却私自按照一级物业费收取。物业费+电梯费+能耗费+垃圾费等等都是按照最高价格来收。
业主认为,任何收费都应该遵循国家指导价,而不能为所欲为。因此业主也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维权,然后半年过去了,收费依然没有改变,物业对业主的诉求依然不理不睬,一费制依然没有实行,高价收费依然在继续。
希望这种违反国家规定,明知故犯,私自为所欲为的行为,能有部门给与严查、管理、并且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