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网调字〔2022〕第09030号文件已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针对网民留言反映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现将核查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原县水岸名邸小区位于三原县东五路北段,由陕西宇林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二、反映问题
网民反映该小区车位只售不租,承诺双阳台收房后北侧小阳台不能封闭使用,两书一表未发放。
三、核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1.关于车位问题,该小区总住户991户,规划车位1167个,小区车位非人防车位且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小区规划车位、车库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有权依法对车位出售、出租或附赠,针对该项目车位问题,三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约谈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充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拿出车位后续租售方案,目前,车位租售方案正在制定中。2.关于阳台问题,该小区相关楼栋北侧平台为设备平台,不属于阳台,不计入建筑面积,购房合同中已明确,因此,不能封闭使用。3.关于两书一表问题,该小区确实存在部分住户未领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通知相关业主,随时可在售楼部领取两书一表。
四、下一步的具体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购房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风险隐患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