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买的二手房首次去物业办理电卡,物业以没有更名为由说是更名手续办好以后给办理电卡,因在外租房着急入住,于是自己租借发电机和在楼上邻居家借用临时用电装修房子。七月中旬更名事宜办好后再次联系物业办理电卡,物业要求缴纳2000元装修押金以及半年物业费才能给办理电卡,作为业主我认为物业做法涉嫌违法行为,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解决一下。
中美商郡城物业要求交押金和物业费才给办电卡
赵蕊
2022-08-0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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