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5月17号在南里王村中巷八排(二组190号)的川湘小厨咨询打工,每月休假两天,工作时长早上九点到晚上十点,我是在5月20号当天入职。五月工资老板娘按照一月3000元的标准发放,我五月做了十天,她给发了一千。六月份二十天,按照一月3200元的标准来发,上够二十天,是2240元,已经结清。七月份应该是3400元的标准我上了15天是1700元,八月份不到四天将近三天半算作三天,应该是3600元的标准除以30再乘以3是360元。
因为外卖店里环境脏乱差,整体素质底下,店里有明确的禁烟标识,但老板控烟不利,我多次反应无果。加上每天上班时长,导致我身体每况愈下,最终无奈提出离职。当天走的时候,请求补发七月份15天和八月份3天的工资2060元,老板老板娘态度很差,拒绝支付,还扬言我随意,随便去告之类的话。
我现在浑身疼痛,就像着拿了工资去医院看看病,怎么就这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