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在周至县楼观镇经商的一名个体工商户,同时也是一位即将进入义务教育阶段的六岁孩子的家长。
由于我们在楼观镇已经商三十余年,属楼观镇的长期定居人员,今年我的孩子该上小学了,但孩子户口在周至县哑柏镇六屯村,按照楼观镇小学入学要求需要哑柏镇中心校在流出证明上盖章。
本人数次于工作日前往中心校盖章,均无人值守,保安说放假不会有人在的,不用再来了。作为家长,也不能就因为一个章而不让孩子没学上,无奈之下,只好先返回后再联系中心校门口贴的值班电话,打了无数无数次(见附图),均在通话中,虽然我知道这可能就是一个永远打不通的电话,但我一个普通老百姓又能怎么办呢?
后经朋友提醒,满怀期望的求助咱们周至县教育局,咱们的教育权威单位,总不能让一个还没进入义务教育的孩子因为一个章就此辍学吧?结果还是我天真了~
平民百姓找官家办事的艰难就不细述了,总之,经过反复沟通,教育局同志直接说我们工商经营不属于务工人员,必须是给别人打工的才算。让人欲哭无泪欲笑无力的回复,官家说的义正言辞,按章办事,不合要求就是办不了,让我这老百姓又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但我是家长,我难道真的让一个六岁孩子辍学在家吗?我难道让一个六岁孩子独自一人在老家上学吗?我难道放弃一家人的生计就为了孩子能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吗?无论其中哪一条,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允许吧~
经再次核查《周至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政策》,我们完全符合“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中的“(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商经营政策(工商经营:需申请人父母在周至县从事工商经营,应持工商营业执照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备案。登记报名时,须提供《个体工商户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9)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我实在迷惑,您哪怕不需要多耐心的跟我解释需要啥材料,丢我一句自己查去我也都能接受,但我们的教育权威主管部门,张口就能把自己的政策给否定了吗?
也许这个章可能会耗费您几分钟时间做一些审查沟通,让您心烦不待见,可就是这一个章,就有可能让一个六岁的孩子面临辍学,实在无助无力无奈,只好借助贵平台求助,恳求教育部门能协调沟通让把章给盖了,让孩子能顺利上学,无比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