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西安市雁塔区幸福南路3号路桥公司家属院2号楼2单元楼梯间灯损坏无人维修无人管理,7月12日打电话投诉至12345,随后等驾坡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回复电话告知已经催促路桥家属院物业进行维修电灯,但一直未见处理,再次致电12345投诉,到现在无人理会,一个灯泡最高不超过几十元钱,为什么监督管理者都不作为?政府赋予的职责和权利都无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安危?该等驾坡街道办事处即使没有管辖单位物业的权利至少也有监督的职责吧,但是12345市民热线回复单上却表示市民得到答复后满意?7月12日到现在该小区物业一直未解决电灯不亮的隐患,以至于家人摔下楼梯,请问看到此信息的人能否给与解决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