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怀孕27周,今年6月17日早八点半左右,在柞水县下梁镇桥头旁边过道售卖自家果园的果子,一个身穿黑色短袖黑色裤子的人骑共享单车停我跟前告知我让我不要停在这里,没过10分钟我准备走的时候,那个穿黑色短袖的人就过来抢我的秤,我不不知道他是干啥的,于是便把秤拉回来(这人没有穿执法制服,也没出示执法证或表明身份),中间发生拉扯。
该男子对赶来的城管车上的人说:“把这车给锁了”我就说我现在就走,他说:“把秤交出来到时候去城管局解决,城管局在消防队隔壁。”我就说我不给,后来他们两辆执法车一共10几个人团团围住七嘴八舌说我一个人,全程没有开执法记录仪,这期间他们把我车轮子锁住。
由于他们多人的语言围攻我情绪特别激动,抽泣时间过长,肚子发紧后背和腰疼,不得已在家人的陪同下去医院做了检查,临走时怕车上桃子坏了,我把车钥匙留给城管,便于城管人员挪车,医院检查处理完后已是下午,下午两点我在家人陪同下去城管局解决车和桃子被扣一事,看一下怎么处理咨询一下,毕竟车上是2000多斤水果,不能一直在太阳下面暴晒。
我准备给局长阐述事情经过,但还没有说完便打断我的话语说让我下去开车,也没做出处罚,我说是不是车一直被他们锁在原地暴晒,水果都有可能晒坏了,看能不能给我一个正常的处理结果,局长说管不了我的损失,随便去告想到哪告到哪告。我哭着说那是一年果树的收成,我就是指望这这车桃子收入,九月份生孩子的费用这下全部坏了,我和我老公就是个农民没有其他收入家里还有两个孩子两个老人要养。
后来我家人下去看车的锁子打开了,早上给我开的扣押秤和桃子的单子也不见了,车一直在原地被暴晒,看到一车烂桃的一瞬间我整个人都崩溃了,一吨的货8000多块钱就这样没有。
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城管的执法过程是否合规,疫情期间本来老百姓生活都很艰辛,省市6月份都出台了稳经济,促发展相关措施,我县没有落实么?合理划分流动摊位,我们不知道在哪里,城管执法也没告诉我们该去哪里卖,这次违规执法导致的损失及医院检查治疗费用政府能否给我们解决,我们要求城管局相关执法人员做出道歉,赔偿我们的损失,政府规范城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