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回复:2022年7月4日,我局接到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转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2】第07013号),反映群众投诉 “咸宁西路与金花路十字交大二村北门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群众投诉夜间施工所在位置位于咸宁西路与金花路十字交大二村北门附近,为西安地铁六号线二期与三号线交换站项目。属于市重点民生项目,施工方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碑林区政务大厅环保窗口严格按照《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连续作业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查,对确需连续作业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夜间作业证明。夜间作业证明应当载明作业时间、内容、方式以及环境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取得夜间作业证明后,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在受影响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布,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的要求进行施工。”的要求,审核该项目夜间混凝土浇筑的特殊工艺施工作业的申请,严格按照一周只能进行不连续的三次夜间作业的规定,对其进行备案,施工方也在施工场所门口进行了张贴公示。投诉当天为6月27日,办理有夜间施工证明手续,属于合法施工。
2022年7月7日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执法人员约见了该项目负责人,要求其今后施工作业中,如需在指定时间装卸、运输渣土以及其他废弃物的以及需要特殊工艺连续作业的,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后取得相关备案证明手续后张贴公示方可进行作业。同时要加强管理,夜间作业时,要快装快卸、轻拿轻放、加强现场管理,控制人为噪声,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