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复:网民您好,留言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经我区工作人员核实,回复如下:
根据宝鸡市发改委、住建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宝鸡市物业收费一费制政策的方案》(2021)758号文件第二条工作原则,“一费制”包含物业费、电梯费、水电公摊费实现了三费合一制度。而现行的物业费0. 8元/平方米,不包含电梯费、公摊水电费,且停车管理费为50元/月。“一费制”政策落实前,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经反复核算,报政府部门核定的标准为1. 3元/平方米(含电梯费、公摊水电费),停车管理费下调为35元/月,后为感谢城虢和院广大业主长期以来的大力支持,经申请报批后,城號和院于2022年6月17日起全面贯彻执行下调后1. 2元/平方米(含电梯费、公摊水电费)、停车管理费为35元/月的一费制标准。
截止目前城號和院南区交房1223户,北区交房1502户,按照实施细则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采取上门入户、门口设点及电话征询等形式对南区818户,北区1008户进行了意见征询工作,经征询南区512户同意(含电话征询143户),306户不同意(含电话征询152户),同意占比63%;北区521户同意(含电话征询317户),487户不同意(含电话征询316户),同意占比52%,征询过程中业主签字并盖手印及电话征询过程中录音资料留存完好,相关程序透明、公正且在政府职能部门监督与指导下完成,原执行标准为1. 3元/平米(含电梯费、公摊水电费),资料已报并留存。
城虢和院所有参与表决业主的意见已于6月6日按照相关程序公示张贴在各单元门口。若您需查看相关征询资料,可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件前往物业中心查阅,如有其他方面疑问,可向主管社区、镇(街)咨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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