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5月14日,接到胡云鹏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投诉反映紫薇城市广场3#、4#楼逾期不交房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对投诉人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彬州市紫薇城市广场,位于泾河新区,由陕西泰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9.89亩,共建27层商住楼8幢,框剪结构,设计住房1212套,总建筑面积182381.95㎡。工程分二期实施,一期工程5#、6#、7#、8#楼,于2014年8月交付使用, 1#、2#楼于2019年7月交付使用; 二期工程3#、4#楼计划2021年8月交付使用。
二、调查情况
经核实, 信访人反映的紫薇城市广场3#、4#楼逾期不交房的问题基本属实, 其具体调查情况是:
紫薇城市广场二期3#、4#楼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8月底交付使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开发企业陕西泰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施工方江苏南通三建公司因工程款支付数额发生争议,导致工程无限期停工,建设单位将施工单位起诉至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法院正在审理之中,导致房屋未按约定时间交房。2021年7月上旬,接到业主投诉,我局向开发企业下发了督办函。2021年11月上旬,该工程在我局多次督促下由西安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进驻施工现场,进行后续室外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又因疫情等各类因素影响,导致施工进度缓慢。
三、处理意见
为确保该工程早日建成交房,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经我局召开专题协调会最终和业主、开发商达成如下处理意见:
(一)工程于2022年5月底全部完工程,7月15日之前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住建局要求开发企业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每周将进展情况通报一次。
(三)住建局派驻专人进入施工工地现场督促,确保施工进度。
(四)因逾期不交房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责任,由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