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个诈骗案,遂于2020年12月15日在西安高新分局的高新路派出所立案。此犯罪嫌疑人欺骗较多熟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其他受害人也分别在所辖区域立案。高新分局所辖的丈八路派出所也有受害人立案。
由于案件立案持续时间近1.5年之久(与其他省份的公安人员以及西安其他公安人员交流属于异常办案情况)。
第一,高新分局不作为。主要表现在案件派出所侦破困难,且高新分局所辖丈八路派出所也有其他受害人立案的情况下,遂通过公安信访网诉求并案分局刑侦侦破,但无果。正常情况,如果派出所侦破进展慢、且分局所辖有其他派出所同样犯罪嫌疑人,不同受害人分局刑侦应该介入,无视社会影响,不作为
第二,高新分局督察不作为。主要表现为12389网站和12389电话投诉后,高新督察形式性电话答复(有通话录音为证)。尤其在2022年2月22日答复已经与雁塔区检察院对接,会在3月份递交给检察院,但也未果,存在严重玩忽职守、不作为。
第三,高新公安信访部门不作为。主要表现在网站信访后,三次信访答复意见书中明确指出“在30日内联系高新管委会”。高新管委会答复“涉法涉诉案件,公安需要升级上级单位”。专业人员未体现专业答复和给出有效指导意见,存在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