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存在各种违规乱收费和违反前期预购合同条款问题,经大部分业主商定,特反映以下问题,请予以解决为盼。
1、 一、二期业主购房时签订的房屋预购合同中,明确规定实行统一物业管理,按照二级服务标准管理,但在交房时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中,却无故变更为按照1级标准收费。变更期间,小区一二期住房已有超过50的业主交房,以上变更未召开业主大会征询业主意见及授权。
2、 我们小区所购商品房(11、12、13号楼)均为11+1层高层,物业指出他们物业费用按市场指导价,可是我们区并未成立业委会,根据2020年7月10日,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汉中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修改意见的函之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住房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此办法实行政府指导价1级物业最高收费标准为1.4-1.8,元/平米,车位管理费按1级物业一类停车场60每月,但是小区物业违规收取2.2元/平米物业费,以及100元每月车位管理费,0.4元每月电梯费,0.2元每月公摊电费,合计物业费高达2.8元每平米,另根据文件陕西省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等,未实行“一费制”的,物业服务费高层住宅0.6元~1.50元/平方米每月,小区的收费已经严重违法违规。
目前汉中物业,大多数小区物业收费都在0.4元---1.5元左右,我小区物业管理费用高达2.8元每平米,很多费用属违规收取,恳请相关部门领导核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