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12年购买了位于建设西路192号法院家属院的房屋,之前小区物业管理属于法院管理,说是单位有补贴,所有物业费有差距我们也是可以接受。可是从2021年4月份法院已经脱离管理,由院子业主选出物业代表成立家委会,自行管理。停车费院子原住户100元,购买房屋业主租户300元,贵了3倍。我们买房业主的权益怎么维护。诉求希望享受业主同等权益,公平对待。
建设西路法院家属院对于购房业主停车区别对待
小花
2022-03-2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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