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西路法院家属院对于购房业主停车区别对待

小花
2022-03-2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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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于2012年购买了位于建设西路192号法院家属院的房屋,之前小区物业管理属于法院管理,说是单位有补贴,所有物业费有差距我们也是可以接受。可是从2021年4月份法院已经脱离管理,由院子业主选出物业代表成立家委会,自行管理。停车费院子原住户100元,购买房屋业主租户300元,贵了3倍。我们买房业主的权益怎么维护。诉求希望享受业主同等权益,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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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3-24 10:56
已转交 2022-04-0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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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院对购房业主停车区别对待 停车费已降低
碑林区
2022-04-02 15:56

碑林区委网信办回复:市法院家属院的土地产权属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因此法院干警与出租户及购房户收费有区别,这一做法已实行了十几年,目前家委会自管小组延续以往的收费方式,并已将购房户及租户的停车费标准降至每月200元。下一步,街道将继续加强对小区家委会自管小组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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