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适时出台有关《决定》,为我市面对常态化严峻防疫趋势提供精准、及时和坚强的法治支撑,全面依法防控。
原因:1、群防群控,日常防范落实到位是关键的基础工程,事前预防胜过事后补救。当务之急是必须依法压实“四方责任”,把常态化要求具体落实好。如果违法没有责任、守法违法一个样,违法了也无从追究,或者不明晰谁来执法、违法处罚标准的细节问题,那“四方责任”中的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永远是一纸空文,永远只能依赖政府应急处置,“四方”责任永远不会形成闭环合力。单位一边连接群众,一边是社会单位,位置十分居中重要,是支点,责任压不实是当前最大的软肋,必须立法立规压实单位“扫码签到、测温、实名登记、查验行程码、查验核酸、履行防控责任”的法定责任,加大违法纠正,明确处罚标准和执法主体。
2、血的教训表明,只要日常单位(含小区、院落)落实好扫码、查看行程码、测温、来客登记和核酸查验等常规动作,把社会支点巩固好,即时出了疫情,也比较容易动态清零的,因为大数据质量高,上下联动都是闭环的。但是总有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敢打折扣执行,都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导致全社会因小失大,甚至连坐。究其原因,只是因为没有违法责任的处罚震慑,那遵守与不遵守一个样,作为基础防控面的小微违法长期处于失控状态,最终积成全社会的问题。
3、我相信按目前的情况,今后仍有很多餐饮店、密闭空间等单位不能落实好扫码签到义务,都把风险矛盾上交政府、推向社会面,依赖政府。到处找人的事情不会绝迹。必须加强社会面常态化防控,形成高质量的大数据,支撑高质量精准防控,否则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4、立法研究中,可以全面复盘往日教训,全面超前指导,建议应考虑:完善政府征收、防疫人员慰问、打击哄抬物价、打击囤积居奇、保障一老一少、孕产妇和突发疾病的救治、保障临时困难救助、保障社会基本运转、志愿者管理、媒体监督等常见的连锁反应问题,夯实西安市应急防控的“四方责任”,发挥人大立法权的积极作用,有力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必要时进一步明晰各项常规性措施的决定权,依法授权,依法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