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20年8月31日与西安紫苹果装饰公司(北郊龙首店)签订一份装修合同,从签订合同到目前为止,紫苹果没有为我们做任何服务,在我们多次和公司员工联系沟通如何设计时,发现公司诸多问题,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问题如下:
1、2020年8月31日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名为西安紫苹果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我们合同盖章都是紫苹果的公章,直至2021年年底,在我们和公司沟通联系的时候,之前和我们联系的业务员才告知我们,公司变成了西安豪匠装饰公司了,再此之前没有任何人联系我们告知我们,公司更名,意味着公司主体已变换,那现在的公司豪匠已不能按照之前的约定服务(我们的合同上盖的章子不是豪匠)我们有权和终止合同。
2 原公司我们信任的设计师及核心团队人员均已离职,已兑现不了当初这些人员对我们的承诺,这些人当初说找最好的工队亲自督工,现在这些人离职,且原公司又进行了变更,已无法保障原客户的利益。我们不愿再让变更后的公司为我们装修,
3、 在没有量房、出具施工图和效果图的情况下签署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
2、 合同文本使用2007旧版,不符合西安家装2019年3月25日发布的《西安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且合同使用了格式合同,列示定金不能退还显失公平,属于无效条款,
3、 工程开工前就要交齐70的合同款,与西安市要求的墙、地砖铺设完成进度过半标准相差太大;况且与我们签订的合同还是2007版本修改过的,与西安市2019版本差别太大,签订过期合同。
4、 以促销活动为诱饵、说仅仅当日参加活动有效(实际该活动长期有效)本人所在小区签订同样合同的业主就有十家,我们分别在不同时间签订的,告诉我们每一位业主都是活动最后一天,我们的合同分别有2020年4月份,5月份,8月份,12月份等签订的,同样的促销同样的套餐和优惠,而且告诉我们样板间每个小区只征集两至三家,如果有人在我们之前签订了样板间,我们不会有这样的优惠,事实上是我们本小区签订紫苹果的十家都是样板间,有同一顿楼,同一单元同一户型的,这样的销售手段属于诱骗消费者,并且签订合同时对单方有利的霸王条款未尽提醒之责,设计师以活动促销和样板间当天结束、过期不再优惠为诱惑,诱使我交了3万4千元定金;种种虚假销售行为属于诱骗消费者和合同欺诈;
5,本人已和公司沟通协商多次,公司在没有产生实际成本的情况下,拒绝协商拒不退款,公司态度强硬,定金分文不退,后来了解到该公司老百姓口碑极差,装修质量不过关,后期乱加价,老百姓口口相传存在暴力协商现象。并且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网站和民生热线网站搜索紫苹果关键词,发现大量关于紫苹果装饰欺诈消费者不返还定金的留言,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网上曝光的案件如此之多,那些没有找到渠道曝光,吃了哑巴亏的老百姓又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