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科毕业后,在外地工作3年多时间,后离职继续读研。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当时工龄计算没有在意,去年到新单位后,工龄计算按研究生毕业后年限开始,研究生之前的年限不算入。给出的说法是:研究生后第一个单位工龄计算是按研究生毕业年限开始算的,所以后续单位工龄只能延续第一个单位的计算年限,研究生之前就无法计算。
我现在研究生之前工作单位的档案和社保缴费记录都齐全,请问新单位这样的计算方式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文件对于这种情况工龄计算的规定?谢谢
我本科毕业后,在外地工作3年多时间,后离职继续读研。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当时工龄计算没有在意,去年到新单位后,工龄计算按研究生毕业后年限开始,研究生之前的年限不算入。给出的说法是:研究生后第一个单位工龄计算是按研究生毕业年限开始算的,所以后续单位工龄只能延续第一个单位的计算年限,研究生之前就无法计算。
我现在研究生之前工作单位的档案和社保缴费记录都齐全,请问新单位这样的计算方式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文件对于这种情况工龄计算的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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