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回复:贵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友反映“渭南到西安高速纳入包年计划”的情况》(网调字〔2022〕第02078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渭南到西安高速公路基本情况
网友所称的“渭南到西安高速”,是连霍国家高速(G30)中西安至潼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西潼高速)的一段。西潼高速由原陕西省高速建设集团公司(后并入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筹资建设,总里程130.742km,1999年建成通车,2010年改扩建为双向八车道,是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的重要一段,与西安绕城、临兴和榆蓝高速枢纽相交,是连接西安、渭南两市,以及山西、河南两省的交通要道,车流量在逐年增长。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高速连霍线陕西境潼关至西安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10〕20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G30连霍线陕西境临潼至西安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16〕185号)文件批准,西潼高速依法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西潼高速不宜纳入包年计划(年费包缴)
(一)不符合国家关于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要求。2019年,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安排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通知》明确要求:“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另行规定外,各省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目前西安绕城高速的通行费年费包缴政策,是陕西省在特殊时期为缓解西安市区道路拥堵而制定的特殊性、临时性措施,将择机取消,该政策不宜进一步扩大和推广。
(二)不符合公路收费有关规范。我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的基本原则是“多用路者多收费”,通行费是按照车辆行驶的实际里程按次收取,这是最准确、最合理的收费模式。如果实行包缴政策,即“年票制”或“月票制”,无论将年票价或月票价定在多少,都不会令有关各方都满意。如果全省高速公路在各地都实行“月票制或年票制”,则会扰乱全省公路收费秩序。
(三)不利于我省高速公路健康、稳定发展。由于政府财力不足,我省高速公路基本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建设,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为社会提供便捷行车条件的同时,也背负了沉重的债务负担。西潼高速是我省第一条扩建为双向八车道的高速公路,前期投资大,养护管理成本高,还本付息压力巨大。通行费包缴政策在本质上是一种减免通行费的形式。如果全省高速公路在各地推广实施包缴政策,则会引发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债务危机。
(四)车辆通行西安、渭南两地可选道路较多。与西潼高速西安至渭南段并行的G108、G310以及渭河河堤路道路路况良好,均可满足车辆通行需求,道路使用者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免费的普通公路和付费的高速公路。
综上所述,渭南到西安高速公路不宜纳入包年计划,请予理解,最后,感谢广大网友对我省公路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