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初级中学回复:2021年12月26日,有网友匿名投诉“安康市初级中学安中校区强制学生食堂消费”,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强制初二学生于放学到晚自习期间在食堂消费,不许学生在校外购买食物!”的问题。
安康市初级中学安中校区系2020年安康中学教育集团组建后,至今年秋季已派驻七、八两个年级(初一、初二),600余名师生。该校区位于安康中学南区,整体已纳入安康中学统一管理。网友所说的食堂,系安康中学师生食堂,也向我校派驻师生提供服务。因部分师生路途较远,为了不影响晚自习时段的课后服务,同时也考虑到食品安全问题,部分师生自主选择在安康中学食堂就餐,我校从未强制要求学生在安中食堂消费。
二、关于“晚自习期间老师仍然要求学生练习,没有完成家庭作业时间,导致学生每晚睡觉大于11点,无法保证8小时睡眠!”的问题。
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开展以来,安中校区绝大部分家长强烈要求并向学校书面申请开展晚自习延时服务。经综合研判,我校仅同意初二年级开展晚自习延时服务,时间从19:00至20:30,共2节90分钟(每节40分钟,休息10分钟),且未向学生家长额外收取费用。学校从安全考虑,安排了教师值班,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禁上新课和大面积讲评,只组织学生在校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困难学生进行辅导,90%以上的学生都能在学校完成课后作业。个别学生因学习品质、行为习惯、家庭环境等差异,未能在学校全部完成作业的,我校已要求相关教师实施分层布置作业,予以区别对待,确保其按时完成作业。因天气寒冷,自12月25日起,不再开展晚自习延时服务,学生自行在家复习。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要求,聚焦课堂教学提质量,严控作业时长减负担,推进素质教育出特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