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心声】文化艺术类志书应该纳入项目资助
多年来,本人参与编撰了多部文化艺术类志书:《咸阳市文学艺术志》《咸阳市体育志》(1991——2015),《咸阳市文化新闻出版志》(1991——2018)。其中文学艺术志是跨度三千年的通志。不幸的是,这些按照市委市政府认真规划,市志办精心指导,工作人员辛勤付出的劳动成果,却因为资金短缺,被压在了文字堆里。
前面两部志稿暂且不说,文化新闻出版志连续两年申请经费未果。为什么会这样,而不能像其它个体性的创作类、培训类、活动类成果得到重视呢。本人未做调查,恐怕全市每年这类项目应该是一个可观的数字。之所以如此,可能是认知上出了偏差。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艺术类志书是事关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在一个地区带有综合性普遍性的意义,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否则,有些事情没必要去搞了,何必费那么多周折呢?因而,本人建议,给予文化艺术类志书相应的项目支持,以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李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