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民生热线的领导们,你们好,我是咸阳汇欣实业有限公司(原咸阳阳陶瓷厂)北区高层的住户,我们单位的物业现由咸阳欣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现要向你们投诉3个问题。
1.多年以来我们单位的居民用电一直按0.6元/度收取,我在本月购电时问了我们物业,收费员说是让我举报。据我所知,我爱人所在的陕西第一毛纺织厂居民电费一直是0.51元/度。我本人打电话询问了国家电网陕西公司,目前我省城镇居民用电收费标准不到0.5元/度。同样是咸阳市的国有停产企业,物业都一样归属咸阳市国资委成立的物业总公司管理为什么我们单位的电费比别的厂高。难道我们厂的下岗职工就应该一直出高价购电吗,为什么这么明显违规的高收费陶瓷厂物业公司就敢顶风做案。2021年10月1日起新的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已经开始执行,其中第七十三条明文规定:物业服务人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相关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以根据约定向专业经营单位收取一定的代收服务费。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在接受委托代收有关费用时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2.咸阳欣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从开始管理我单位物业以来,多年来从没有对我们业主做过物业收费的费用使用公示(如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小区物业费用收入、本小区内设有出租性库房收入以及小区停车费收入等等 )。我本人认为做为物业管理单位,其应将所有的收入与支出定期向业主公示。这也是国家法规明文规定的。这样可以让所有业主对于我们所交的费用使用与支出做到心中有数也能避免激化业主与物业的矛盾。我本人做为业主要求有关部门督促咸阳欣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所有与业主有关的收入与支出做到公开公示,还我们业主的知情权。
3.咸阳陶瓷厂于1995年停产职工下岗,我爱人所在的陕西第一毛纺织厂后也全部停产职工下岗,但是陕毛一厂的职工在单位所购房屋单位出面都给办了房产证。咸阳陶瓷厂的四个小区所有职工住房居然都没有房产证,按理说我们和别的国企一样职工是出钱购房那么为什么不能给职工办理房产证,这是不是懒政行为。
以上3个问题在我们单位多年得不到解决。为什么这样的事都出在我们单位,我本人现请求媒体予以关注并帮助我们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