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接到贵网站关于网友反映“绥德县龙泉家园小区办证”情况(网调字〔2021〕第11095号)的调查函,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网民反映“绥德县龙泉家园小区办证”问题,经我办工作人员向资源规划局了解,绥德县龙泉家园小区位于名州镇呜咽泉村(原兰州军区加油站院内),总占地15469.9平方米,2013年4月3日,取得住建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7年1月16日取得住建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商品房开发企业需主动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并提供总土地证档案资料、税费缴纳凭证、住户花名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人防、消防及其他相关验收资料。
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暂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并且龙泉家园开发企业未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窗口提交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因此建议龙泉家园开发企业尽快完善工程竣工验收,待资料齐全后资源规划局会及时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