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李景林,家住安康市汉阴县双河口镇龙垭村三组。
因汉阴县交通局修建本县汉双二级公路及其相关设施,造成我家房屋周围的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原房前河道、左右排水沟渠被毁,洪水无法正常排出,从四面八方冲向我家,致使我家所有房屋及其它一切财产被洪水卷走、冲毁。
我家在此地已居住有六代人,洪水从未到达竹园外坎,更别说淹至离竹园外坎还有几十米高的房屋了。
我家正面叫小沟,原是基本农田,面积有几十亩,位置比我家低几十米,因修二级路要填土方和堆放修路用的石子,所以被征收,于今年(2021年)年初又被用于修建混合搅拌站。由于大量土方被填于此,导致该位置高于我家房屋所在位置,原左侧排水沟也被毁。
我家右面原是竹园和基本农田,面积也有十几亩,位置比我家低几十米,因修二级路开办砸石场被征收。于今年(2021年)8月22日前又被填满土方。现位置基本与我家房屋所在位置平齐,导致右侧排水沟被毁,河床被抬高几十米,河道堵塞。
综上,因房屋所在位置前面、右面河道、沟渠被毁,洪水无法正常流通,人为导致了2021年8月22日这次事件的发生。
现要求汉阴县交通局对我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171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