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由镇巴县城乡建设局实施县城兴隆街人行桥建设开工,施工单位为陕西森树建筑公司,当年11月期间,施工在实施桩基和墩柱掘井作业过程中,使用大功率机械设备掘井作业,桩基深度达16米深,施工时间长达60余天。
由于在集中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采用大功率,近距离机械设备掘井作业,长时间定点施工,产生的振动波直接干扰东边河提的稳定性,强烈的振动波传导,对我家房屋的地基基础产生扰动,严重影响周围河提、墙体、梁柱、地面等部位严重受到破坏性振动,特别是泾洋河靠东边的两根墩柱掘井距离不足10米,最后一根墩柱掘井距离不足3米。
由于施工方长时间深度掘井使用大功率长时间定点机械施工,产生地人为强烈振动,已导致我家私有住房地基基础受到破坏性干扰,一至四楼墙体和地面开裂,部分梁柱结构变形,一楼门面房不同程度受损,屋面防水破坏等问题出现,严重影响我家住房安全,一栋好端端的住房破坏成危房,造成家庭成员及10多户租房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受到威胁。
事情发生后,先后十几次找施工方负责人要求给予处理,施工方让我们找县城乡建设局发包工程单位,又是直管工程监督单位。请求报告多次送达镇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签阅、县城乡建设局局长、项目负责人、协调办都知情况此事,但是一来就一年之久了,上次雨水频繁我家住房多处漏水现象,然后镇巴住建局工作人员到我家查看拍照,至今未解决。